營繕科承辦本院整體規劃、院區工程、能源管理、公共藝術等相關業務,並負責公共設施、公用設備之修繕(含土木建築及機電),另設置水電房專責院區高低壓用電設備維護,以及院區電話、路燈巡檢、水電設備等小型修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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