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本院員工,分類如下:
(1)正式編制人員、兼任、合聘,到職即可申請。
(2)依「中央研究院延聘顧問、客座專家及學者作業要點」及「中央研究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」聘用之訪問學人(需檢附證明文件),到職即可申請。
(3)約聘僱行政技術人員、約聘僱研究助理、研究生,需到職滿一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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